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秋日传奇ll 2008-7-15 13:52

关于契税的征缴和税点问题

税务的咨询结果:[size=4][color=red]1.说kfs可以代收,但是并不合乎法规,如果双方同意,税务默认可以。如果想自己办的话,完全是自己自由,kfs没有权利强制。
2.我们的契税应该是3%没跑了,他说是按照预售合同的签订日期来算,不是按照收房日期来算。所以我们要套用06年的土地交易价格和06年的分级标准。这一点上kfs应该没有说假话,或者是和地税说好了,反正他们口径一致。[/color][/size]
[color=blue]我对税务的人说了北京契税管理规定中的[/color]
[color=blue]   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为纳税人签订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,或者纳税人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、协议、合约、单据、确认书以及由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。
  纳税人因改变土地、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、免征契税的,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、房屋用途的当天。
 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,到市或者土地、房屋所在地的区、县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,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;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,应当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。
 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减、免税证明和其他规定的文件资料,依法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、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;对未出具完税凭证或者减、免税证明的,房屋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。
  第十一条纳税人已缴纳契税,但土地、房屋权属转移未能实现的,经契税征收机关批准,可准予退税。[/color]
[size=4][color=red]按照理解,发生契税的时间应该是取得大产权的日期,所以应该套用这个时间的价格标准和土地分级。税务的回答是:他们一直是按照合同来算的,因为kfs办大产权的日期不等,所以只按照期房预售合同日期,说白了就是多收钱。我说这不符合规定,回答是这是惯例,就是规定。所以1.5的事情还是不要想了。[/color][/size]
[size=4][color=red]另外关于退税问题,我说如果现在交了3%,到时候07年的价格公布了,我变成普通住宅,享受1.5的优惠,那有没有退税?回答是:没有,没听说过退税。也就是说咱这疙瘩没有退税一说smiles01 [/color][/size]

[size=4][color=red]咨询了北京地税,朝阳地税,朝阳十里堡分局,朝阳契税征缴大厅,都是这个结果。汇报完毕[/color][/size]

[[i] 本帖最后由 秋日传奇ll 于 2008-7-15 13:55 编辑 [/i]]

秋日传奇ll 2008-7-15 14:11

其实我觉得不交给kfs的原因有以下几点:
1.无法保证资金安全,kfs说是代办公司收,那我就更不放心了,kfs还是找得到人的,什么代办公司的,万一卷款跑路了,那我们怎么办?
2.这一大笔钱,等办证时候交,那么解了燃眉之急,收房,装修,相信大家手头都不富裕。不说别的,剩下代办费还有利息都不少呢。。。

baboba 2008-7-15 14:22

我的合同07年签的, 也是3%. 哪儿讲理去啊..... 没地儿. smiles41

baboba 2008-7-15 15:14

刚才电话咨询了市地税局的热线. 小姐态度很和善哦~~~~ 不过, 她解释说那个六级土地的标准(也就是朝阳没有六级土地的那个)只是针对"[b]城镇土地使用税[/b]"的, 而[b]契税[/b]需要依照的是建委的十级土地标准, 我们在那个十级标准中是几级就是几级.

我重新看了一下AMENG的大贴, [url=http://www.5ixtd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2701&page=1&extra=page%3D1]http://www.5ixtd.com/bbs/viewthr ... ge=1&extra=page%3D1[/url], 在三楼上, 还真是有"关于调整北京市[b]城镇土地使用税[/b]"的文字.......smiles41

如果真如热线解答所说, [b]契税[/b]所适用的是建委十级标准,  [url=http://shiju.tax861.gov.cn/ssdt/xs_nr.asp?id=364]http://shiju.tax861.gov.cn/ssdt/xs_nr.asp?id=364[/url], 如果在契税使用的级别中我们还是是六级, 除非签合同的时候建委已经发文把新天地划为五级, 否则还是六级. 我07年的合同也是六级.

在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上, 土地级别查询, [url=http://www.bjgtj.gov.cn/tabid/201/InfoID/3075/Default.aspx]http://www.bjgtj.gov.cn/tabid/201/InfoID/3075/Default.aspx[/url], 点附件四的"居住", 会出来一个图. 我们还是[b]六级[/b]........

真复杂, 两种标准. 搞不懂.

[[i] 本帖最后由 baboba 于 2008-7-15 15:22 编辑 [/i]]

ameng0227 2008-7-15 15:43

P话,惯例大还是法律大啊??
再说了,就算要套用06年的土地交易价格和06年的分级标准,到现在06年的土地交易价格到现在也没公布啊!
06年4月份出的那个是05年的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~

秋日传奇ll 2008-7-15 16:26

回复 5楼 的帖子

对啊,06年的到现在也没公布,唉,真是没办法,不过如果真能公布的话,不知道我们的1.5还有没有希望。唉

wdn980 2008-7-15 16:58

呵呵,收完的钱再给退回来,希望很渺茫啊!

ilandior 2008-7-16 23:50

所以才不能交,喂了老虎的肉,就没听说能再吐回来的?!!

huadong001 2008-7-17 00:11

这契税我是一点都不懂,回头谁能给我补一课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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